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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做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公交管〔2017〕673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2017,以下简称GB7258-2017)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贯培训。GB7258是我国机动车安全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标准,广泛应用于机动车制造、进口、质检、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维修、运行安全管理、事故车检验和机动车报废等相关领域,有效发挥了技术法规的作用。针对近年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公路客车、公交车、重中型载货汽车安全性能不足等问题,公安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等单位,完成了GB7258-2017修订,对提升车辆的安全性能、规范车辆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GB7258-2017贯彻实施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宣贯方案,加强系统培训,推动全面贯彻。总队要在11月底前研究提出本省贯彻实施意见,并于年底前完成路面执勤岗、查验岗、事故处理岗民警的培训,熟悉掌握修订的内容和新要求,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我局近期将举办宣贯培训班。此外,要协调质检、交通运输、工信等部门,加强对机动车生产、道路运输等企业的宣传,确保GB7258-2017顺利实施。

二、强化执行落实。要严格按照GB7258-2017加强机动车查验。针对大中型客车、校车、重中型货车、重型挂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项作业车、新能源汽车、旅居车等不同车型,区分不同阶段生产车辆的安全装置配置规定,细化查验流程和规范,严格落实查验项目和要求。标准正式实施后,对出厂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的车辆,重点查验客车灭火装备、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护栏及扶手、重型货车和挂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打刻位置、罐体(箱体)等要求。对有实施过渡期要求的,要按照规定的过渡期对适用范围内的新生产或新定型车辆进行查验。对出厂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前的车辆,按照GB7258-2012规定查验。要加大路面检查执法力度,重点检查车辆定期检验、轮胎磨损状态、外廓尺寸、座位数、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配置安全带、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阀状态等情况,对不符合GB7258标准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并要求立即整改。

三、狠抓监督检查。要会同质检、交通运输、工信等部门对GB7258-2017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机动车生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道路运输等企业,认真贯彻执行GB7258-2017。在生产或销售环节发现不符合GB7258-2017规定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处罚,并按规定召回;在机动车登记或检验环节发现的,要按照要求采集违规车辆产品照片和有关信息,上报违规产品情况,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管,按要求进行整改,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我局。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171113



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自动破窗装置》讨论会于2017117日在四川召开。


 

 



中交安科技实业(湖北)有限公司等多家破玻器生产厂家踊跃参与此次行业标准内容起草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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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应急破玻逃生装置(应急锤、自动破玻器、自动破窗器)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1 当配置击碎玻璃式应急窗时,其附近应配置应急锤或具有自动破窗功能的装置。

1.2 应急锤的数量及要求应符合QC/T 1048的规定,在车窗玻璃上方中部或右角标记有直径不小于50mm的击破点标志,该点距上边、侧边距离应不大于150mm,应急锤取下时应能通过声响信号实现报警。在乘客易见位置应有操作方法的清晰说明。

1.3 若配置自动破窗器,在驾驶员座位附近应设置自动破窗器开关。当发生紧急情况时,驾驶员按下自动破窗器触发开关,1s内应将窗击破成网状,手推即碎。

1.4 自动破窗器破玻时,不应有大于15g的飞溅物,不能对乘客产生二次伤害,距离触发器1m处的最大噪音不应超过80dB(A)。

1.5 自动破窗器应能有效作用于车用侧窗单层(厚度5mm~12mm)、双层(厚度5mm+7mm+5mm)中空钢化玻璃。

1.6 自动破窗器应具备自检功能,车辆电源接通后能报告系统状态,能实时检测出线路故障、电源故障等影响破玻的故障,防止失效。

1.7 安装好的自动破窗器旁标注非紧急情况决不可开启,开启保护开关后应有警示音提示。

1.8 自动破窗装置的控制开关应使用易碎式护罩保护,防止出现误操作情况。控制开关应有操作方法图示说明。

1.9 自动破窗器应具备独立电源系统,即便整车电源失效也可实现破玻,设计寿命不低于8年。

1.10 自动破窗器应具备可以反复使用的纯机械结构的手动破窗功能,每次手动操作完成后,破窗器的冲击头应能自动复位。

1.11 自动破窗器手动操作驱动装置应配置可拆卸的防误操作装置,并且可拆卸防误操作装置应具备声响报警功能。所配置的防误操作装置不能影响破窗器自动破窗功能的操作。

1.12 使用粘接方式安装的破窗器,其安装方式应牢固可靠,不应因外力或长期颠簸振动及其他环境因素导致脱落。初始抗拉强度应不低于1500N;初始抗剥离强度应不低于50N·m;初始抗扭强度应不低于10N·m。

1.13 自动破窗器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QC/T 413-2002中3.9的要求。

1.14 自动破窗器的耐低温性能和耐高温性能应符合QC/T 413-2002中3.10.1和3.10.2的要求。

1.15 自动破窗器在温度为40℃,相对湿度为93%的环境中工作24h后,外观及功能应正常。

1.16 自动破窗器的耐振动性能应符合QC/T 413-2002中3.12的要求。

1.17 自动破窗器击打玻璃的冲击头应有表面镀层,其耐盐雾性能应符合QC/T413-2002中3.13的要求。

1.18 自动破窗器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

1.19 自动破窗器中非金属材料的阻燃性应符合GB 7258中11.7.1的要求。





由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主办的《第15届客车市场研究会》于2017119 日在广西桂林召开。中交安科技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代表自动破玻器行业)总经理杨富玉等多家客车零配件生产企业领导人参与此次研究大会。结合GB7258-2017标准,会议针对客车安全标准的提升对行业的影响做了详细解读。


 


 

 

中交安科技实业(湖北)有限公司致力于应急破玻逃生装置(俗称自动破玻器、自动破窗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有技术研发团队,开发了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安全需求的破玻器产品。


 

 


无线遥控自动破玻器(型号:YKZDPB-16-SL10)特点:

(一)先进的无线遥控技术,消除布线困扰。
(二)司机整车按键遥控破玻,乘客单个按键破玻,落水手动+自动破玻。
(三)具有独立自检功能,防盗防误触发声光报警。
(四)先进的光合+储电功能, 无需占用车载电源。
(五)每个破玻点系统独立,可靠性高。
(六)破玻力度大,作用时间短,1S内即能击碎5~12mm及双层汽车钢化玻璃。
(七)安装十分便捷,安装一台车(4个破玻器)用时不到十分钟。 
(八)破玻系统的部件安装无螺丝裸露,不破坏整车结构,外观协调美观。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击碎钢化玻璃打开逃生通道,为逃生赢取时间。